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的规定
许可制度
承包工程的法规要求
根据菲现行法律,对外国承包商在菲律宾从事工程承包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:
·《菲律宾民法典》中的《合同法》(第386号共和国法案);
·《外国投资法》(第7042号共和国法案);
·《关于成立菲律宾建筑业协会(CIAP)的法令》(第1746号共和国法案);
·《承包商执照法》(第4566号共和国法案)、《BOT法修正案》(第7718号共和国法案);
·《政府采购法》(第9184号共和国法案);
·《建筑行业仲裁法》(第1008号行政命令);
·《建筑业职业安全与卫生指导方针》(劳工部1998年底13号令);
·菲律宾承包商认证协会的相关规定等。
承包商执照
菲律宾承包商是由菲律宾承包商资格评审委员会(PCAB)为菲律宾当地和外国实体或联营体颁发的承包商执照,即通常所说的PCAB执照。PCAB负责审查外国承包商的资格,外国承包商在菲律宾承包建筑工程和从事建筑业活动,必须持有PCAB颁发的特别执照,否则不能开展业务。
PCAB执照按类别可分常规承包执照和特别承包执照。常规承包执照是向菲律宾当地工程承包公司颁发的执照,特别承包执照是向合资企业、联营体、外国承包商或项目业主颁发的执照。PCAB执照按照专业性可分为一般工程承包、一般建筑承包、专业承包及贸易四类,按等级可以分为AAAA\AAA\AA\A\B\C\D\E(贸易)八个等级。
承包商外资比例
根据菲律宾《政府采购法》(第9184号共和国法案)及菲政府采购政策委员会(GPPB)2019年6号决议,政府项目的承包商外资比例不能超过40%(此前为25%),或联营体中外国承包商承担的合同额不能超过40%。
承揽工程承包项目规定
按照规定,对于AAAA级的承包执照,承包商须为外资在菲律宾成立的公司;对于特别承包只找,要求申请材料中包括在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的注册证书、公司或合伙企业的章程。因此,外国自然人无法在菲律宾承揽工程承包项目。
招标程序
以政府项目为例,根据修订后的第9184号共和国法案实施条例,除特殊情况外,菲律宾政府采购项目均应通过竞争性招投标进行。招标和评标委员会(BAC)开展竞争性招投标包括如下程序:投标邀请、受标和开标、评标、资格后审、合同的授予、执行和终止等。